碑文,是指刻在竖石上的文字。这种文字是专为刻碑而作。碑文这种体裁有文,有铭,又有序。立题时,看包括哪些形式而定,或直题为某某碑,或题为某某碑铭,或题为碑并序、铭并序之类,没有固定的格式,有的就不题碑铭等字,直书文章题目了。有些文章虽刻在碑上,但不是为立碑而作的,就不能叫作碑文。
古人的墓碑、墓志都有定制。碑多是长方形,螭首龟趺。碑头用篆体书写某朝某官某人墓碑,叫做”篆额”。墓志较小,多为方形,刻石加盖,上写某官某人墓志,叫做”书盖”。有了”篆额”和”书盖”,碑文、志文的前面就不必再刻题目了。
题目
称墓碑铭并序的,是先序,次碑,后铭;称墓志铭并序的,先序,次志,后铭;称墓志或墓碑的,有志或有碑而无铭;称墓铭的,有铭而无志;也有虽只名志或碑,却各项都具备的。
体制
一般包括姓名、籍贯、家世、经历、文章著作、逝世时间,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,最后是铭文。墓志的内容也包括姓名世系、籍贯、行为事迹、年寿、逝世年月、子孙大略、葬时、葬地,最后是铭文。铭文是总括性的赞语,多为韵文,三言、四言、五言、七言或骚体都行。墓碑、墓志所包括内容大体相同,只是志求简明而碑尚丰丽 。
体裁格式——墓碑
墓碑通常有抬头、正文、落款三部分组成。
1、抬头
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、职业等,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。
2、正文
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。如“先考王君××大人之墓”。
3、落款
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、姓名。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。
体裁格式——墓志铭
墓志铭一般由标题,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。
1、标题
标题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。如《柳子厚墓志铭》。
2、正文
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。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;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;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,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。
3、落款
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、撰文者姓名,同时署上成文日期。需指出的是,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,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。